11月11日,大庆市委党校召开教学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各教研室专职教师及教务部、学员管理工作部、科研部、现场教学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首先由关宏莹同志和郑石同志领学《条例》的全文,随后,与会教师就《条例》的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校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对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对加强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新时期加强党校建设、推进干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教学副校长肖铜同志、教育长陈安君同志就学习落实好《条例》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坚持“党校姓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党校教师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通过此次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学深学透《条例》的基本内容,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二要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化教学改革,在“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上狠下功夫,积极探索适应干部教育改革要求的教育培训工作新路子,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干部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市委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智库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深化教学改革服务;三要贯彻“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我校整体办学和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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