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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系统教研人员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多出精品力作,提升系统的科研、咨询工作的组织化程度,黑龙江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决定,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系统第二十七次优秀科研成果奖和第十次优秀科研人才奖的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请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仔细阅读《2019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条例》并将与申报成果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全省党干校系统第二十六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于4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qdxkyc@163.com)。电子版文档名称规范书写要求为“单位+姓名+材料名”。
2.请优秀科研人才奖申报人仔细阅读《2019年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人才奖评选办法》并将与申报人才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包括《2019年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人才奖申报评审表》)于4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qdxkyc@163.com)。电子版文档名称规范书写要求为“单位+姓名+材料名”。
3.请各位申报人将申报的有关材料(包括《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2019年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人才奖申报评审表》、评审费、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匿名复印件等)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限
1.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的时限为2017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参评材料需提交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3份(匿名复印件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
2.优秀科研人才奖申报材料的时限为2016年3月1日—2019年2月28日。参评材料需提交所申报各项材料的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3份。
三、评审标准
详见评奖条例。
四、评审费标准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费100元;
2.优秀科研人才奖评审费200元。
五、评审程序
所有奖项均由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党校(行政学院)干校负责将审核汇总的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奖励委员会。
六、几点说明
1.每位申报者可以申报1项已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同时可以兼报1项决策咨询成果参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2.请登录校(院)网(http://dqswdx.daqing.gov.cn/ ),在“科研工作”中“科研通知”栏目下载通知及相关附件。
3.为提高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系统科研评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研奖励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双向匿名评审工作,终评结果在网上公示。
联 系 人:顾少梦
联系电话:6876851
科研处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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