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我校教研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踊跃申报。
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11月份前完成结项,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次年6月份前完成结项。
5.按照我市社科规划办要求,为避免我校教研人员申报题目出现重题现象,请在3月20日前将申报题目发至科研处邮箱dqdxkyc@163.com,3月21日科研处向教研人员反馈审核意见。教研人员根据审核意见确定题目进行论证,并于3月28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纸质版3份报送至科研处(633室),并将《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dqdxkyc@163.com,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季琳欢 联系电话:6876851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doc
2.2019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doc
科研处
2019年3月11日 |